就在那一瞬间,以为自己已经不在意所有的往事,眼眶却还是湿湿的。那种感觉,有点苦,有点涩。。。
曾经看过一部电影,发现原来一对男女会爱上对方,是因为被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一种气味所吸引。也许,那就是所谓的“chemical reaction"吧!
听人说:"你爱一个人多久,就得要用多久的时间来忘记他。”我在想,也许我得用一辈子的时间。。就连他身上的味道,都好像需要靠我莫大的努力才能尽量遗忘。。。
还记得辛晓琪的味道:想念你的笑,想念你的外套,想念你白色袜子,和你身上的味道。有时候觉得,如果真的无法忘记某些人、某些事,那么就把它们藏在心底吧!偶尔就尝尝想念的味道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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